轉知學術交流基金會辦理「傅爾布萊特卓越教學獎助計畫 」,歡迎有興趣的教師參閱!
發佈日期 :
2014-12-09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
主旨:轉知學術交流基金會辦理「傅爾布萊特卓越教學獎助計畫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5日臺教文(六)字第1030179257號
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對象及內容:
(一)目的:提供我國資深優秀中小學教育者赴美參與為期5
個月密集專業培育計畫,培訓期間並於美國推廣華語教
學,加強當地華語學習環境。
(二)補助對象:符合旨揭計畫所列教師條件,且已從事教學
至少5年之中小學全職教師1名。
(三)旨揭計畫由教育部首次補助辦理,獲選教師於赴美期間
應辦理下列事項:
1、修習大學部(進階)或研究所課程(接待單位提供相
關學術支援)。
2、設計並完成Capstone Project(範例:http://www.fu
lbrightteacherexchangeorg/capstone-project-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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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0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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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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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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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capstone-project-samples);此計
畫須與華語教學相關。
3、在當地學校觀察教學並與其他參與者組隊示範,以及
(或)舉辦研討會或工作坊;主題須與華語教學相關。
4、參與其他教學相關活動。
(四)獎助項目包括:
1、當地國接待學校進修學費,自明(104)年8月至12月,
計5個月。
2、我國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往返經濟艙機票乙張及行李
補助費計新臺幣2萬元。
3、當地國接待學校住宿津貼及每月生活費補助。
(五)申請辦法及截止日期:
1、本(103)年12月22日前於線上填妥申請表,並上傳相
關文件檔。申請說明及申請表詳如:http://www.fulb
right.org.tw/application。
2、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將下列紙本文件於103年12月22
日前寄至該會(郵戳為憑):
(1)完整列印出線上申請表(英文填寫,若需上傳中文
相關文件,請自行備註英文說明)。
(2)中文簡歷(請包含手機號碼以方便申請過程中連絡
補件)。
(3)三封英文推薦函。
(4)英文在職證明,可證明全職教學經驗至少已滿5年
或於104年8月以前滿5年。
(5)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中英文不拘,如已包含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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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推薦信中則可省略)。
(6)102年3月以後之iBT/IELTS成績單影本(iBT 79或I
ELTS 6.5以上)。若尚無成績單,請繳交103年12
月31日前之報考證明。
(7)收件地址:10043臺北市延平南路45號2樓,學術交
流基金會,傅爾布萊特交換計畫(DA)。
3、承辦人:林小姐(Lisa Lin),聯絡資訊如下:電話
︰(02)2388-2100分機112。傳真:(02)2388-2855。
電郵:fse@fulbright.org.tw。
(六)其申請資格、獎助規定及徵選程序等注意事項由學術交
流基金會辦理並規劃之。
三、獲補助對象應配合教育部事項如下:
(一)自編教材及教案應以創用CC授權方式提供各界使用。
(二)應於計畫期滿後返國,並於返國後3個月內將赴美心得
及成效報告,送交教育部備查。
四、旨揭計畫補助對象,係以公開遴選方式前往專題研究,請
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4條留職停薪方式辦理赴
美事宜,至渠赴美期間不予採計休假年資。另所屬年資非
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8條之1規定得申請補繳退休撫卹
基金費用之情形,爰不予辦理補繳退休撫卹基金及併計退
休年資。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5日臺教文(六)字第1030179257號
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對象及內容:
(一)目的:提供我國資深優秀中小學教育者赴美參與為期5
個月密集專業培育計畫,培訓期間並於美國推廣華語教
學,加強當地華語學習環境。
(二)補助對象:符合旨揭計畫所列教師條件,且已從事教學
至少5年之中小學全職教師1名。
(三)旨揭計畫由教育部首次補助辦理,獲選教師於赴美期間
應辦理下列事項:
1、修習大學部(進階)或研究所課程(接待單位提供相
關學術支援)。
2、設計並完成Capstone Project(範例:http://www.fu
lbrightteacherexchangeorg/capstone-project-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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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capstone-project-samples);此計
畫須與華語教學相關。
3、在當地學校觀察教學並與其他參與者組隊示範,以及
(或)舉辦研討會或工作坊;主題須與華語教學相關。
4、參與其他教學相關活動。
(四)獎助項目包括:
1、當地國接待學校進修學費,自明(104)年8月至12月,
計5個月。
2、我國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往返經濟艙機票乙張及行李
補助費計新臺幣2萬元。
3、當地國接待學校住宿津貼及每月生活費補助。
(五)申請辦法及截止日期:
1、本(103)年12月22日前於線上填妥申請表,並上傳相
關文件檔。申請說明及申請表詳如:http://www.fulb
right.org.tw/application。
2、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將下列紙本文件於103年12月22
日前寄至該會(郵戳為憑):
(1)完整列印出線上申請表(英文填寫,若需上傳中文
相關文件,請自行備註英文說明)。
(2)中文簡歷(請包含手機號碼以方便申請過程中連絡
補件)。
(3)三封英文推薦函。
(4)英文在職證明,可證明全職教學經驗至少已滿5年
或於104年8月以前滿5年。
(5)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中英文不拘,如已包含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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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推薦信中則可省略)。
(6)102年3月以後之iBT/IELTS成績單影本(iBT 79或I
ELTS 6.5以上)。若尚無成績單,請繳交103年12
月31日前之報考證明。
(7)收件地址:10043臺北市延平南路45號2樓,學術交
流基金會,傅爾布萊特交換計畫(DA)。
3、承辦人:林小姐(Lisa Lin),聯絡資訊如下:電話
︰(02)2388-2100分機112。傳真:(02)2388-2855。
電郵:fse@fulbright.org.tw。
(六)其申請資格、獎助規定及徵選程序等注意事項由學術交
流基金會辦理並規劃之。
三、獲補助對象應配合教育部事項如下:
(一)自編教材及教案應以創用CC授權方式提供各界使用。
(二)應於計畫期滿後返國,並於返國後3個月內將赴美心得
及成效報告,送交教育部備查。
四、旨揭計畫補助對象,係以公開遴選方式前往專題研究,請
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4條留職停薪方式辦理赴
美事宜,至渠赴美期間不予採計休假年資。另所屬年資非
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8條之1規定得申請補繳退休撫卹
基金費用之情形,爰不予辦理補繳退休撫卹基金及併計退
休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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