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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Hsinchu County Cheng-Gong Junior High School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

發佈日期 : 2015-01-22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獎學金訊息】
一、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104年01月15日竹榮處字第1040000397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照顧清寒榮民就學子女,秉持排富及不重複之原則,主動協助家庭教養,於例假日及寒暑假實施午餐補助,期榮民子女能安心向學,特訂定該作業要點。
三、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且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得申請午餐補助金:
(一)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及證明低收入戶。
(二)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及證明中低收入戶。
(三)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
(四)無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榮民前配偶(不具榮民身分),其戶籍已記載榮民子女監護權歸屬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四、午餐補助金核發標準為每日新臺幣三十元,補助日數為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暑假。
五、申請作業:申請人應檢具附件資料向該處提出申請(學校可代為函送申請案
六申請期限:上半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下半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每年九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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