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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Hsinchu County Cheng-Gong Junior High School

有關104學年度辦理「免試續招」學校相關作業,相關附件請參閱。

發佈日期 : 2015-06-3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6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71040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10條規定及104年5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34446B號令修正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辦理。
二、依上開原則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辦理免試續招:
(一)國立學校:續招前之各招生管道最終錄取且報到學生之平均班級人數,未達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35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35人或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25人之最低成班班級學生數。
(二)私立學校:續招前之各招生管道最終錄取且報到學生總數,未達該校核定總招生名額。
(三)國立學校之最終錄取且報到學生之平均班級人數,包括外加特殊身分學生;私立學校最終錄取且報到之學生總數,不包括以外加名額錄取之學生;國立及私立學校之最終錄取且報到學生,未計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及考試分發入學未招滿之班級及學生數。
三、另,學生因特殊因素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所在之就學區,且已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後,原報到學校因此所產生之缺額,得否申請辦理續招及其招生名額計算部分,為控管招生秩序,針對前述特殊因素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所在就學區之學生,應於辦理續招學校公告招生簡章後至報名截止日前之期間,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後,方得至他區辦理續招學校報名參加,爰學校若有學生以特殊因素放棄錄取資格所生之缺額,已無再申請辦理續招之可能,又查103學年度免試續招辦理情形,亦無開此例,爰104學年度比照103學年度之方式辦理。
四、又,有關進修學校已申請並經主管機關核准針對國中非應屆畢業辦理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得否於免試入學續招管道招收非應屆畢業生,經查適用進修學校104學年度招收非應屆畢業生管道之規範,並無限定是類學生僅得參加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管道;另,查各就學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簡章報名資格及條件,及按該續招審查原則第7點規定意旨,具備國民中學畢業生(含應屆、非應屆)資格且未於續招前之各入學管道錄取且報到之學生,均得報名參加。爰進修學校經提列名額於分區免試入學管道進行招生後倘仍有缺額,若符該續招審查原則規定之申辦條件,經主管教育機關核准辦理者,得招收國中非應屆畢業生怠無疑義。惟非應屆國中畢業生,依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管道設計之意旨,係衡量渠等已畢業國中數年,若該管道超額比序同分參酌項目係比照分區免試入學管道規劃,恐影響渠等接受進修教育之困難度及意願,爰非應屆畢業生得視個人實況擇選前述2招生管道之1升學進修學校。
五、各高中倘符合申請規定且欲提出申請,需於104年7月1日起至7月15日17:00前上網填報簡章(網址:http://210.59.13.247/continu_stud/)並函報本署憑辦。
六、國教署訂於104年7月16日至17日於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辦理免試續招簡章現場審查會議,相關審查會議注意事項於104年7月14日前於上開網頁公告之。
七、檢附104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作業日程表、104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操作手冊(含各入學管道錄取報到管理系統開放檢核免試續招名單使用說明)、本原則相關注意事項Q&A及104學年度學生因參加免試入學續招聲明放棄已錄取報到資格同意書,請貴校依相關作業日程及規定辦理。
八、前述網站將於104年7月23日前公告核准辦理免試續招學校名單、招生名額等相關訊息,該網站亦整合至104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http://adapt.k12ea.gov.tw/),各就學區直轄市、縣(市)教育局(處)於教育網站逕行連結,以利後續學生查詢知悉。
本公告有效日期至104年07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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