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政府因天然災害發布停班停課,係基於民眾生命安全考量,並為災防避難及復原準備,其本質並非「放假」
發佈日期 :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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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06年01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60011467號函辦理:
說明:
一、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之目的係給予民眾於災害發生前妥作預防,災害發生時避免因上班上課及往返途中遭遇危難,以及便於災後重建事宜,先予敘明。
二、現行天然災害發生時之停止上班及上課期間,社會媒體及一般民眾大多以颱風假定義,惟颱風成災僅為天然災害之發生及擴大因應措施,為免民眾對於颱風假有所期待並予以正確教育,故應以「因天然災害停班停課」稱之,並廣為宣導停班停課之重點在於災害預防,而非「放假」。
※詳見附加檔。
說明:
一、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之目的係給予民眾於災害發生前妥作預防,災害發生時避免因上班上課及往返途中遭遇危難,以及便於災後重建事宜,先予敘明。
二、現行天然災害發生時之停止上班及上課期間,社會媒體及一般民眾大多以颱風假定義,惟颱風成災僅為天然災害之發生及擴大因應措施,為免民眾對於颱風假有所期待並予以正確教育,故應以「因天然災害停班停課」稱之,並廣為宣導停班停課之重點在於災害預防,而非「放假」。
※詳見附加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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