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Hsinchu County Cheng-Gong Junior High School

轉知各機關學校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進修、研究,應確實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之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 : 2017-06-29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新竹縣政府106年06月27日府教學字第1060360106號函辦理:
說明:查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3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進修、研究,係指教師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或從事與職務有關之研習、專題研究等活動。」復查同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服務學校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各項進修、研究,應依序審酌下列事項:(一)進修項目符合教學所需及提升教學品質、(二)學校發展需要、(三)人員調配狀況、(四)在本校服務年資。」,各校於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進修、研究時,應依上開規定辦理,確實審酌,以落實鼓勵教師進修之目的。
公告單位: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