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為因應新課綱實施,教育部109年辦理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有意願進修生活科技或資訊科技教師,於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前向課研組登記,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9-10-2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教師研習訊息】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19656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就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特殊教育),提供旨揭教師名單至教育處,俾利彙整送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09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吳佾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
二、請貴校就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特殊教育),提供旨揭教師名單至教育處,俾利彙整送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09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吳佾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
公告單位:
課程研發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