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訂定發布
發佈日期 :
2020-03-14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客家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4480B號、客會文字第10900010992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2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90339082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02月21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4480E號函辦理。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黃英培專員(電話:02-77365668)。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2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90339082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02月21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4480E號函辦理。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黃英培專員(電話:02-77365668)。
公告單位: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