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縣府推廣本縣公共圖書館資源使用服務,提供同仁終身學習機會,培養閱讀習慣,歡迎同仁踴躍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書籍
發佈日期 :
2021-02-17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10年2月8日府人考字第1104610361號函辦理:
說明:
一、依本府文化局110年1月6日文圖字第1093600426號函暨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推廣本縣公共圖書館資源使用服務,並全面提升本縣閱讀文化及教育品質,落實與深化本縣知識經濟水平,本府文化局特訂定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以鼓勵同仁踴躍借閱書籍。
三、依上開獎勵實施要點第4點獎勵作業,機關學校人員自每年度1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滿 40 冊以上者,得於每年度11月30日前主動向本府文化局申請(僅限辦理當年度獎勵申請 ),經審核後由本府文化局函知各服務單位依權責核予未滿 80 冊者嘉獎 1 次,達 80 冊以上者嘉獎 2 次。相關申請書及申請方式,本府文化局公告於該局全球資訊網及本縣公共圖書館入口網。
四、據上,同仁如有辦理本縣圖書館借閱證需求,得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入口網辦理線上辦證,或攜帶本人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戶口名簿正本臨櫃辦理。併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協助推動,其借閱情形將作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參考。
五、檢送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1份。
說明:
一、依本府文化局110年1月6日文圖字第1093600426號函暨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推廣本縣公共圖書館資源使用服務,並全面提升本縣閱讀文化及教育品質,落實與深化本縣知識經濟水平,本府文化局特訂定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以鼓勵同仁踴躍借閱書籍。
三、依上開獎勵實施要點第4點獎勵作業,機關學校人員自每年度1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滿 40 冊以上者,得於每年度11月30日前主動向本府文化局申請(僅限辦理當年度獎勵申請 ),經審核後由本府文化局函知各服務單位依權責核予未滿 80 冊者嘉獎 1 次,達 80 冊以上者嘉獎 2 次。相關申請書及申請方式,本府文化局公告於該局全球資訊網及本縣公共圖書館入口網。
四、據上,同仁如有辦理本縣圖書館借閱證需求,得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入口網辦理線上辦證,或攜帶本人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戶口名簿正本臨櫃辦理。併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協助推動,其借閱情形將作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參考。
五、檢送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1份。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