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轉知檢送修正之「新竹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
2021-04-3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人事室公告】
依據縣府110年4月29日府人考字第1104610890號函辦理:
說明:為強化本府模範公務人員激勵效果,及提高公務人員工作士氣,爰修正「新竹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8點,獲選之模範公務人員,於集會時公開頒獎表揚,由縣長頒給證書(或獎牌)及新臺幣3萬元,並核予記功1次及給予公假5日,同時將其事蹟函送各機關。
說明:為強化本府模範公務人員激勵效果,及提高公務人員工作士氣,爰修正「新竹縣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8點,獲選之模範公務人員,於集會時公開頒獎表揚,由縣長頒給證書(或獎牌)及新臺幣3萬元,並核予記功1次及給予公假5日,同時將其事蹟函送各機關。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