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有關「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推薦資料,推薦資料收件日期由110年5月25日延至110年7月5日止,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1-05-3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教務處公告】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00358154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6日臺教綜(二)字第1100073601號函辦理暨本府110年3月3日府教學字第1100340245號函續辦。
三、旨揭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請學校推薦,各獎項以遴薦各1名為限,請貴校據以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
四、請依該計畫規定(如附件),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10年7月5日(星期一)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不符推薦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二、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6日臺教綜(二)字第1100073601號函辦理暨本府110年3月3日府教學字第1100340245號函續辦。
三、旨揭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請學校推薦,各獎項以遴薦各1名為限,請貴校據以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參加。
四、請依該計畫規定(如附件),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10年7月5日(星期一)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不符推薦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公告單位: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