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教育會考成績複查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110年6月15日(二)至6月16日(三)每日 9:0~16:00 。
三、受理單位:竹苗考區試務會。
四、申請方式:若對考生成績有疑義,至竹苗考區試務會網站
http://b001.hchs.hc.edu.tw/files/11 1001 1048 1.php?Lang=zh tw
填寫申請表單,考區試務會確認資料後,回傳轉帳帳號及轉帳金額至信箱,請務必於6月16日24:00完成轉帳,未完成轉帳者不予複查。申請表單連結將於6月15日(星期二9:00)公告 。
五、複查費用:掛號郵資35元,每科新臺幣50元整。
六、複查結果統一於6月18日(星期五寄出,需異動成績者,將按國中教 育會考計分方法重予計算,並將異動後成績登載於複查結果通知書。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以1次為限。
(二)英語(閱讀)與英語(聽力)為 1 科 2 階段,僅申請任 1 階段複查者,仍以1科計費。
(三)申請複查不得要求查看、影印答案卡(卷),非選擇題(寫作測驗、數學非選擇題)不得要求重新閱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