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轉知教育處公告倘學生或家長確有必要領用物品之需求,請遵照相關防疫安全措施,到校領取。
發佈日期 :
2021-06-16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學務處公告】
轉知教育處公告
俟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疫管署)解除疫情三級警戒後,方能為學年度(調整教室)轉換、通知個人物品及畢業典禮禮品證書……等物品領取;倘學生或家長確有必要領用之需求,不相約、不群聚,自行於每日18時前到校領取,遵照相關防疫安全措施與手續。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