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明(115)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相關資訊
發佈日期 :
2025-09-24
公告分類 :
【人事室公告】
一、有關明(115)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時,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8條第2項第2款規定,取得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 申請優先介聘至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 之學校。
二、依據114年7月30日召開新竹縣114年度國民中小學(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介聘作業檢討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據114年7月30日召開新竹縣114年度國民中小學(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介聘作業檢討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