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本校114學年度第二梯次家政類科第1-7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發佈日期 :
2025-07-03
公告分類 :
【人事室公告】
壹、甄試科目及缺額:
※代理教師缺:
家政科:1名-實缺。
貳、 報名資格與甄選日期:
一、 基本條件
(一)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者,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
(三)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2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若經錄取後發現有上列情事,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
(四)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需教育部認可,駐外單位查證屬實,並有證明文件者。
(五) 歡迎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若本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未足額,則優先錄用符合本校需求及進用資格之身障人員)。
二、 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1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9日(星期三)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二)第2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0日(星期四)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4. 若第1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三)第3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1日(星期五)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4. 若第2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四)第4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4日(星期一)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資賦優異科目: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教師合格證;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4. 若第3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4次甄選。
(五)第5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5日(星期二)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資賦優異科目: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教師合格證;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4. 若第4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5次甄選。
(六)第6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6日(星期三)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資賦優異科目: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教師合格證;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若第5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6次甄選。
(七)第7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7日(星期四)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資賦優異科目: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教師合格證;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若第6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7次甄選。
※第7次甄選辦畢後,如未足額錄取,則續辦後續甄選,甄選日期依案公告。※
參、相關報名訊息請詳閱甄選簡章,如附件。
※代理教師缺:
家政科:1名-實缺。
貳、 報名資格與甄選日期:
一、 基本條件
(一)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者,身心健康,儀表端正,國語正確,口齒清晰。
(三)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2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若經錄取後發現有上列情事,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
(四)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需教育部認可,駐外單位查證屬實,並有證明文件者。
(五) 歡迎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若本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未足額,則優先錄用符合本校需求及進用資格之身障人員)。
二、 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1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9日(星期三)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二)第2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0日(星期四)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4. 若第1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三)第3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1日(星期五)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4. 若第2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四)第4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4日(星期一)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資賦優異科目: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教師合格證;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4. 若第3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4次甄選。
(五)第5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5日(星期二)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資賦優異科目: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教師合格證;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4. 若第4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5次甄選。
(六)第6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6日(星期三)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資賦優異科目: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教師合格證;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若第5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6次甄選。
(七)第7次甄選日期:114年7月17日(星期四)
1. 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資賦優異科目: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教師合格證;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 報名時間:1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
3. 甄選時間:1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時20分開始甄試,請於10時前至本校一樓人事室報到。
若第6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第7次甄選。
※第7次甄選辦畢後,如未足額錄取,則續辦後續甄選,甄選日期依案公告。※
參、相關報名訊息請詳閱甄選簡章,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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