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Hsinchu County Cheng-Gong Junior High School

【總務處】函轉有關免責車輛及員工月租車輛(含臨時停車證)停放於縣府所設置之智慧停車柱停車位,應依公告收費費率計時收費。

發佈日期 : 2024-07-08 公告分類 : 【總務處公告】,【最新公告】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7月8日府交通字第1135312832號函辦理。
二、依新竹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免收停車費之車輛包含:司法機關、軍警之偵防車、警備車、消防車、 經衛生機關核准之救護車、其他因公務經本府專案核准 者。
三、承說明二,上揭車輛於本府行政區停車場範圍停車免予計時收費,惟免計時收費的範圍不含本府行政區縣政八街 (光明五街至光明六路)智慧停車柱停車位。
四、請特別注意免責車輛或員工月租車輛(含臨時停車證)之停放,倘誤停上揭智慧停車柱停車位者,仍應依該臨停費率 計時收費,且日後不受理銷單事宜。
公告單位: 總務處幹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