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成功國中114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計畫暨動態組篇目及音檔
新竹縣立成功國民中學114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壹、依據:新竹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貳、宗旨:
1、提高學生語文表達、溝通與思辨能力。
2、提升學生研習語文的興趣,涵養文學和文化素質。
3、推行語文運動,傳承文化和價值,促進族群互動和理解。
參、主辦單位:教務處。
肆、參加對象:七、八年級。
伍、舉辦方式:
1、演說:語音(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四十五;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百分之四十五;
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每人限2.5分鐘。
2、朗讀: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氣勢(語氣、語調、語情)占百分之四十;
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每人限 2 分鐘。
3、作文: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五十;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四十;書法標點占百分之十,每人限50分鐘。
4、寫字: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六十;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四十,每人限50分鐘。
5、國語字音字形:每人限10分鐘。
6、閩、客語字音字形:每人限15分鐘。
陸、競賽內容:
動態組上台順序由教務處統一電腦亂數抽籤,於3/17(二)上午公告於教務處前及學校網頁。
1、國語演說題目賽前公布2道題目,登台前5分鐘抽題。
2、國語朗讀之題目不公告,登台前4分鐘抽題。
3、客語、閩語演說題目賽前公布2道題目,自選1題,登台演說。
4、客語、閩語朗讀題目公布3道題目,登台前4分鐘抽題。
5、作文之題目,比賽時當場公佈。
6、寫字之題目,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5*10格,字之大小-為
7、字音字形題目,比賽時當場公佈。
柒、競賽時間、地點:
1、朗讀:
(1)國語組: 七年級
時間:4月2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享望館。
八年級
時間:4月9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享望館。
(2)台語組: 時間:4月2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A404教室。
(3)客語組: 時間:4月2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A403教室。
2、演說:
(1)國語組: 七年級
時間:4月2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會議室。
八年級
時間:4月9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會議室。
(2)台語組: 時間:4月9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A403教室。
(3)客語組: 時間:4月9日(星期四)第六節起
地點:A404教室。
3、作文:4月10日(五)第七節起,地點:2F會議室
4、國語、客語、閩語字音字形:4月2日(三)午休12:35,地點:2F會議室
5、寫字:4月17日(五)第七節起,地點:2F會議室
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月23日(五)放學前,各班學藝股長將報名表交至課研組報名。
玖、獎勵:
(一)各組頒發個人獎前六名獎狀,並依競賽獎勵辦法辦理敘獎。
(二)本競賽團體獎依班級屬性區分:
(1)A組:七、八年級一般班級,合併取特優獎班級5班、優等獎5班。
(2)B組:七、八年級具語文資優生班級,合併取特優獎班級1班、優等獎1班。
特優獎頒發禮券500元、優等獎頒發禮券300元以茲獎勵
團體成績採計競賽項目,以名次得分成績計算之,得分內容說明如下列:
1.名次得分:凡競賽成績列第一名者得8分、第二名者得6分、第三名者得5分、
第四名者得4分、第五名者得3分、第六名者得2分。
2.參加項目得分:凡學生實際參加之各組各項比賽(因故棄權不列入)均可得1分。
3.各組參加人數不足6人,列為表演賽,不計名次得分,但得採計參加項目得分。
各項目依成績擇優,由學校依教育局指定名額推薦參加新竹縣比賽,獲選代表進入校內培訓階段,不得放棄代表權,若因故必須放棄時,將取消校內敘獎。
拾、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