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發佈日期 :
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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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103.5.8臺教授國字第1030050298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3條之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
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103年起每年5月針對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
因此,不論是否需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請所有九年級應屆畢業生務必於103年5月17日(六)、18日(的)準時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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